近期将对兴平市秦绿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2,236,990.00元,利息1,488,927.07,合计3,725,917.07元(截止到2024元1月31日)进行拍卖;起拍价:160万元。
原告兴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就被告兴平市秦绿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兴平房权证汤坊字第2503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兴国用(2009)第222号)、被告彭武云、孟晓美提供的抵押担保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兴平房权证汤坊字第 41309 号)及被告彭红团、杨菊娥提供的抵押担保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兴平房权证汤坊字第41308号)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